案例二
2008年6月24日,天气非常炎热,劳累一天的李先生与妻子和儿子来到海林市某浴池洗澡。当他和妻子、儿子放好水准备洗澡时,李先生抱着的三岁儿子,无意间碰到了热水管的开关,李先生当时背对着热水管,没想到这轻轻的一碰热水就从热水管流出把李先生的背部烫红了。李先生当时也没在意,洗完澡后李先生和浴池的服务员说了自己被烫伤的事,服务员告诉李先生回去擦点酱油就好了,李先生当时也觉得没什么大碍,打声招呼就走了。回到家后,李先生照着服务员的说法擦了些酱油,可是一点效果没有而且背部越来越不舒服,到了晚上疼的都不能入睡。熬了一夜,25日早上李先生和妻子就到医院去检查,被诊断为腰背部浅二度烫伤建议住院治疗。李先生安排自己的岳父去通知浴池老板自己到医院治疗了,可浴池老板一直没有到医院去看望李先生,更没有出面解决这件事,这让李先生非常气愤。在烫伤有所好转后,李先生到浴池找老板解决此事,可浴池老板迟迟不露面,只有一名服务员接待李先生态度还很不好,在李先生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投诉到海林市消费者协会。
调解结果:
消协接到李先生的投诉后,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展开调查,联系浴池老板到浴池调查了解情况,调查中发现浴池的冷热水开关并没有标识而且开关设计很不合理一碰就开。在核实完情况后,确认该浴池确实存在过错,但在赔偿金额方面双方产生分歧意见较大,没有达成共识。在消协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下,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根据《消法》第七条、第十一条之规定,这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浴池老板一次性赔偿李先生医疗费共计500元。
案例提供:海林市消费者协会
案例编写:投诉部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