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3·15维权志愿者 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天,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首次招聘19名315志愿者,这是全市消费者的一件喜事,说明从今天起有19名315志愿者走上为消费者维权的岗位,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有315志愿者参加。我是已经退休的原消协秘书长,十年的维权工作经历,使我虽然离开这个岗位
,依然眷恋消费者维权事业。
我们国家第一批315志愿者是1999年3月13日,以天津市武清县农民郝建华、石家庄热电煤气公司职工郭振清等20位同志为代表自发从事消费者维权工作的人士,分别获得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的“全国农村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全国城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称号;同时授予广东省河源市退休干部叶宏基等100名同志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百名优秀志愿者”。此次活动由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旨在褒扬出于道义、以无私奉献精神自愿保护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志愿者,以期调动更多的社会人士重视、关心、支持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1987年9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同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同意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申请,并且,中国消费者协会越过通讯会员资格,直接成为国际消费者联盟的正式会员。
消费者权益没有国界,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没有国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部分,离不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际环境。
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个国家都有相应的组织和立法。例如英国有一个由110个成员组成的“反假冒协会”。韩国则由工商界、政府官员、检察官和警方代表组成一个“反假冒特别工作小组”。法国的工业部设有打假协调机构,由政府成员、海关、经济司法机关,雇主协会和警方组成,以协调全国的打假工作。欧盟也加大了立法和“打假”力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正在研究全球范围打假的具体措施。
1980年,西班牙投机商把大量的工业用菜籽油充当食用油使用,使2万余人中毒、多人死亡。西班牙为此出台了多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同时,美国、英国、埃及等许多国家也都通过立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1995年7月生效的欧共体新法规规定,各成员国海关有权没收假冒商品而无需等待法院裁决。
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者、销售者分别处以25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下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的,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法国法律规定,假冒违法者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100万法郎。
各个国家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成为推动深入打假的有力工具,如德国《博弈》、西班牙的《消费研究》等,经常刊载质量监督检查的结果,典型案例的披露往往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反响。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权威和地位,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期斗争中逐渐确立和被社会认可。有为才有威,有威才有位,相辅相成。
消费者协会是社会团体,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不能拘泥于常规,要敢于尝试,力求突破和创新,希望每一位315志愿者都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无愧于315维权志愿者这一光荣称号!当好志愿者必须做到:
一是必须由衷地热爱这项工作。3·15志愿者来源要广泛。我们的315志愿自身就是消费者,只有热爱威权事业,才能做好自愿者工作。
二是必须有无私地奉献精神。自愿者是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经历,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工作。这需要每个志愿者必须有无私奉献精神。
三是必须学习消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权必须依法进行,这要求每个志愿者必须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范围,自身过硬才有力量帮助他人,才能做好维权工作。
祝愿我市消费者维权事业生机勃勃,希望全体消费者天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