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公告第3号
(2008年8月12日)
警惕 珠宝首饰销售中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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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各大珠宝店纷纷推出以旧换新的活动。消费者唐女士看到自己的铂金戒指款式已经过时,便想拿自己的戒指到珠宝店换一枚新款式的,却被珠宝店告知此枚戒指是假货,唐女士很气愤,没想到买了三年的铂金戒指却变成了假货了。于是,唐女士来到当年购买铂金戒指的珠宝店,要求以旧换新,没想到也被告知是假货,唐女士称这是自己三年前在本店购买的怎么过了几年就变成假货了,要求金店老板赔偿,金店老板拒不承认戒指是他们店的,气愤的唐女士只好投诉到海林市消协。海林市的消协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唐女士购买铂金戒指的时间是2005年7月17日、型号是Pt950、克数2.60克、金额660元、发票上清楚的盖着某珠宝店的名称。仔细观察戒指的型号却发现是PD990和购物发票上的型号Pt950明显不符。消协在请专家鉴别后
,认定这枚戒指没有损毁和重新打制的痕迹。在消协的调解下,金店老板同意给唐女士换一枚Pt950的铂金戒指,并诚恳的向唐女士当面赔礼道歉。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发现,部分商家就是利用了广大消费者对于贵金属商品缺乏认知和对国家标准的不了解,在商品的销售过程中,混淆概念,胡乱宣传,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消费,商家在销售钯(Pd)饰品的过程中,违反国家关于贵金属的强制性检验标准(GB
11887-200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中对于钯(Pd)饰品命名的有关规定,肆意地混淆钯(Pd)、铂金(pt)两种完全不同的贵金属之间的差别,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由于钯金和铂金从外观上难以区分,而商家也有意无意地在标签上只标明pd或pt,甚至将两者混为一谈,消费者稍有不慎就可能跌入陷阱当中,有苦说不出。有的商家不将珠宝的真实身份写在发票上面,介绍时是一个品牌、等级,而给消费者时却是另一种,有的商家销售的珠宝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买回家不长时间就出现脱色、钻石脱落等现象,还有个别不法企业单位利用现代技术假冒检测机构的证书,达到一证多物或证物不符的目的,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地保证。
针对这些现状,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珠宝首饰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钯作为首饰用贵金属,价格便宜,做出来的首饰效果也比较好,因此,消费者购买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不能盲目的听从一些商家的宣传介绍,同时也要注意自己所购买的商品在明示标识、宣传介绍及售后的发票上是否一致。否则,对于后期的维权取证将带来很大的麻烦。
2、消费者在购买珠宝镶嵌类首饰时也要注意镶嵌所用的贵金属(如戒托等),购买时注意标识、比较价格。尤其是在对旧的铂金首饰进行以旧换新、带料加工、清洗维护时,更要注意不要被不法商家偷梁换柱。pt950才是铂金首饰,而pd950是钯首饰,后者价格是铂金的一半。
3、购买珠宝饰品时要选择一家正规的商店购买,并注意货比三家,要重点关注珠宝饰品的标识清不清楚,齐不齐全,如名称、产地、等级、重量、以及相关的证书等,如果连这些最起码的标识都没有,最好不要购买。
4、购买珠宝饰品一定要索取发票,要求经销者在发票上对所购珠宝饰品的名称、产地、等级、重量、相关证书的编号、以及是否经过人工处理及商家的承诺一并写在发票上,以防掉入消费陷阱。并且看看产品的介绍是否与发票填写的内容相符。
5、购买珠宝时应索要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国家授权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是珠宝的“身份证”,消费者在购买珠宝时应仔细阅读、核对,看清是不是这件珠宝专有的证书和证书中对珠宝的评价,看看是否质价相符。并且在价格方面也要注意防范,货比三家,谨慎购买。
6、消费者发现购买的珠宝商品存在质量等问题时,应尽快寻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编写:胡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