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

(2006年2月10日)

春耕在即 慎选种子

  春耕在即,正是农村朋友们选购种子的季节,种子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一年的经济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海林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在以往受理的投诉中发现,农民在选购种子时由于自身的疏忽大意,经常受到财产损失。因此,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种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购买种子时,一定要查看经营者有无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要到证照齐全,国有专业的种子公司或农科所(站)购买。

  二、购买种子时,一定要索取发票、信誉、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购物凭证。

  三、购买种子时,出现搭配、摊派、强卖等行为时消费者有权拒绝

  四、购买种子后,要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种植方法播种。种子播种后,应适当保留一些该种子,该种子的外包装也应当保留,以便为以后的投诉提供确凿的证据。

  五、以秋后回收形式购买的种子,一定要详细的签定回收合同,以免吃亏上当。

  六、所购的种子一旦发生纠纷或损失,消费者应当及时的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申诉,不要听信经营者的推托之词以误了申诉的最佳时期,并且要保护好现场,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