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

(2006年5月16日)

选购太阳镜应慎重


  随着夏日的来临,市场上各式眼镜店也日渐增多起来,样式、品种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人们纷纷戴上了时髦美观的太阳镜,殊不只,有时只图便宜购买的太阳镜非但没起到防晒的作用,却对眼睛造成了伤害。因此海林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重太阳镜的防晒功能。阳光中的紫外线不但对皮肤造成伤害,对眼睛也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时,不要只图便宜、光注重外表的美观,要选择深色系的为佳,好的太阳镜在其镜身上贴有抗紫外线的”UV”系数标志和“质量合格证”标签。

  二、注重太阳镜的受创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时,应仔细检查镜片的质量,好的镜片不宜破碎。而劣质的镜片受到外力的冲击时很容易破碎,碎片将会给消费者的眼睛造成极大的伤害。

  三、注重太阳镜的使用功能。太阳镜的使用功能分几类:有的是用于遮阳的遮阳镜、有的是用于装饰的浅色镜、有的是用于防雪盲或防水平面辐射的特殊用途的太阳镜。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观看商品标明的产品类别,根据需要购买对自己有用的太阳镜,而不要盲目的选购。

  四、购买太阳镜后应试戴。要比较戴前和戴后的色差变化是否明显,应以看到的物体颜色不失真为宜,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最后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应到正规商店购买知名品牌的太阳镜,不要到路边小摊购买“三无”产品。购买后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或信誉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到有关部门投诉。